托运单是托运人根据交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填制的一种重要单据。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考虑船期、航线和舱位等因素来确认是否接受托运业务。本文将介绍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和填制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托运单的主要内容:
(1)经营范围或发货人:填写出口企业的名称。
(2)收货人:根据交易合同或信用证填写相应的收货人信息。
(3)通知人:根据信用证填写确切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4)分批装运和转运:明确货品是否适用于分批装运和转运操作。
(5)运费:指明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
(6)装运日期:根据交易合同或信用证确定装运日期。
(7)货物描述与包装:写明货品所属大类的名称和使用的包装件数与类别。
(8)总毛重、总体积和总净重:根据实际货品数据填写。
二、填制托运单的注意事项:
(1)目的港:确保填写准确且详细的目的港名字与信用证一致。若有同名港口,需注明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选择港的情况,航线和航次也要与信用证相同。
(2)运输编号:具备进出口权的托运人应有各自的托运代号,以便核查和财务结算。通常与商业发票号相同。
(3)货品名称:中文和英文分别书写货品的实际名称,与信用证上所述的货品名保持一致。
(4)标记和号码:标记和号码有助于区分不同货物,包括货品的型号、批号,收货人的简称或代号,以及相关图形等。
(5)重量尺码:货物重量通常以公斤为单位,尺码以立方米计量。
(6)货物描述:对于托盘货,除了标明重量和尺码,还需提供所用托盘的重量和尺码数据。对于超长、超高和超重货物,需详细标明每件货品的体积和重量,以便货运商选择合适的装货设备。
(7)付款方式:通常有运费到付和预付两种选择。若货物需要转运,则分别注明一程和二程适用的付款方式。
(8)补充说明:要注明的就是相关的运输条款订舱,配载信用证客户所提出的特别条件。
最初发布于2023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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