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是指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或物品。这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特别的安全保障,包装作为确保安全运输的重要屏障,必须满足严格的特殊要求。本文将介绍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监管要求,帮助企业确保包装合规,顺利完成国际运输。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必须向海关申请代码。《关于调整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的公告》规定,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应带有联合国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记,标记中必须包含生产企业代码。生产企业代码由大写字母"C”(代表"Customs”)和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两位数字代表企业所在区域的直属海关代码,后四位数字(0001—9999)代表生产企业的编号。
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检验采用周期检验和质量抽查相结合的模式,检验周期分为1、3、6个月三个档次。初始检验周期为3个月,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合格后,可升级一个档次。若发生一次不合格,则降级一个档次。在检验周期内,海关会进行抽查,抽查次数分别为1个月抽查一次、3个月抽查两次、6个月抽查三次。
在性能检验周期内,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可填写《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并向属地海关提交厂检结果单、包装容器生产企业与使用单位的加工合同或订货协议等资料。海关审核合格后,会出具《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必须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允许出口。
在申请使用鉴定时,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向产地海关提供以下资料:
1、《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2、厂检单
3、首次使用塑料容器、塑料复合容器及内涂(镀)层容器时,需提供6个月以上的内装危险货物与包装相容性试验报告或相容性自我声明
海关将依据相关运输规则,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检验包装的使用是否符合运输危险货物的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海关会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货运部门凭此结果单安排托运。
具体流程
1、代码申请流程
企业需向所在地区的直属海关提出申请。提交企业资质、生产情况等相关材料。海关审核并发放生产企业代码
2、性能检验流程
企业需提前进行内部检测,确保包装符合要求。向海关提交《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及相关资料。海关安排周期性检验和抽查,出具检验结果单
3、使用鉴定流程
提前准备相关检测报告和试验报告。向产地海关提交《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厂检单等资料。海关审核并安排现场检验,出具鉴定结果单
注意事项
(1) 提前准备:企业应提前了解海关的相关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检测报告。
(2) 保持记录:所有的检验结果、检测报告等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 遵守法规:严格按照国际运输规则和国家法规进行包装和申报,避免因包装不合格或申报不实导致的罚款或货物滞留。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监管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通过严格的生产企业代码管理、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海关能够有效监管危险货物包装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国际运输的顺利进行。企业在进行危险货物出口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包装合规,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最初发布于2024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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