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对进口食用油的质量安全要求极为严格。海关作为国门的守卫者,对进口食用油从源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的监管,确保每一滴进入中国消费者餐桌的食用油都是安全、卫生、合规的。本文将详细介绍进口预包装食用油进入中国市场所需的资质与手续,以及进口过程中的现场查验和进口商的责任,为有意向进入中国市场的海外生产商和出口商提供参考。
1、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1) 境外生产食用植物油的企业需由所在国的主管当局向中国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2) 企业必须通过海关总署的注册后才能向中国出口。
(3) 已注册企业的名单可通过"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网站查询。
2、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进口商备案
出口至中国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以及进口商都需要向海关进行备案。
3、报关资料审核
海关将审核进口商提交的进口食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需要提供的随附合格证明材料包括:
(1) 转基因植物油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指定项目检测报告。
(2) 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用植物油的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
(3)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
(4) 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现场查验审核内容
如果抽中现场查验,重点内容包括:
(1) 进口食品是否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
(2) 进口食用植物油存放场所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包装和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 货证是否相符,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5) 是否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
(6) 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
(7) 对申报为转基因的进口食用植物油,应当核查货物转基因标识。
5、完成进口和销售记录
进口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海关将定期核查。
6、责任约谈和产品召回
(1) 海关将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进口商或代理商进行约谈。
(2) 进口商发现进口的食用植物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时,应立即停止进口并召回,并向海关报告召回和处理情况。
进口食用油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这不仅为国外的油脂生产商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也对他们提出了更高的挑战。要想在中国市场站稳脚跟,首先就必须了解并遵守中国海关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最初发布于2023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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