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出口的多元化世界中,理解和遵守規定要求對于成功至關重要。本指南為從中國出口禽蛋及其制品提供了全面的資質和程序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49號),打算出口禽蛋及其制品的公司必須向當地海關備案。這包括禽蛋及其制品的生產企業以及供應原材料的禽類養殖場。公司可以通過"互聯網+海關”平臺或"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進行備案申請。這些平臺為錄入相關公司信息并向海關提交申請提供了簡化的流程。
在出口前,必須確認預計出口國是否有特定的進口要求。許多國家已經制定了防止引入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動物疫病的規定。出口商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確認這些要求,包括客戶詢問、海關總署網站查詢、12360海關熱線以及所在地海關業務咨詢等方式。
出口商或其代理商在出口申報前,需要提交出廠合格證明或生產企業檢驗報告、備案養殖場出具的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貨證明文件等單證資料進行審核。海關將根據輸入國家(地區)法律法規要求、雙邊協議、相關標準依法實施現場檢查和監督抽檢,并依據上述結果實施綜合評定。
如果出口產品因安全問題被國際組織、境外政府機構通報,海關將組織開展核查,并根據需要實施調整監督抽檢比例、要求食品出口商逐批向海關提交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撤回向境外官方主管機構的注冊推薦等控制措施。
最初發布于202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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