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7月5日起,"中国—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升级上线运行,以进一步方便《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货物合规通关。新系统全面实现新西兰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的电子数据传输。进口人可依据新西兰的原产地证明申请享受RCEP或《中新自贸协定》协定税率,无需填报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也无需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明。
一、中国—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升级上线
为了进一步简化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货物合规通关的流程,中国—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在2023年7月5日升级上线。这个系统全面实现了在RCEP和《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新西兰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的电子数据传输。
二、系统升级带来的便利
系统升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利企业。现在,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在货物进口时,只需凭新西兰签发的原产地证明申请享受RCEP或者《中新自贸协定》协定税率,就无需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也无需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明。
三、申报流程说明
企业应如何进行申报以享受税率优惠呢?下面将具体步骤进行解读:
1、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https://www.singlewindow.cn),并选择"进入货物申报”。
2、进行"进口报关单整合申报”。
3、完成报关单表体部分的输入。
4、输入原产地证明编号:点击"协定享惠”,输入原产地证明编号后敲击回车键,系统自动检索录入该份原产地证明的电子数据。如果系统找到该编号对应的唯一原产地证明,系统将自动返填"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原产地证明类型”。
5、确定享受协定税率优惠。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顺利享受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或《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协定税率优惠。
最初发布于2023年7月14日 @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7705号-2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99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