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厄自贸协定”)正式生效。根据这一协定,出口至厄瓜多尔的货物可以凭借中厄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减免。本文整理了中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办理的常见问题与解答,以帮助企业顺利办理和享受优惠政策。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境内生产商及其代理人(统称为"申请人”)均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中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这一规定确保了在中国生产并出口到厄瓜多尔的企业能够合法合规地办理相关手续。
要申请中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享惠,出口货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区域价值成分的计算公式为: 区域价值成分=(离岸价格?非原产材料价格)÷离岸价格×100%
其中,"非原产材料价格”是指根据《WTO估价协定》确定的非原产材料的进口成本、运费和保险费,包括不明原产地材料的价格。
企业应在货物装运前或装运时办理中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如果因不可抗力、非故意的错误、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未能及时签发,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原产地证书:
根据货物的生产情况选择相应的原产地标准:
对于离港日期和运输工具编号未知的情况,可以在相关栏填写"***”(三个星号)。如果客户要求在原产地证书上填写信用证号,可以在证书的第4栏"备注栏”填写。
中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自助打印。如果证书被盗、遗失或意外损毁,并且确认原证书正本未被使用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海关书面申请签发核准的原产地证书副本,其有效期与原证书正本相同。
通过遵循以上指南,企业可以确保顺利办理中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享受相应的关税优惠,促进中厄贸易的平稳发展。
最初发布于2024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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