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进口汽车的合法性和规范化,海关总署对进口汽车实施了《货物进口证明书》制度。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这一证明书的相关内容。
进口汽车证明书,正式的说法是《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海关为保证进口货物的合法性和规范化,对办结进口货物放行后的货物签发的证明文书。这里将重点介绍与进口汽车相关的证明书内容。
进口汽车在完成海关验放手续后,每一辆车都会获得一份《证明书》。这份证明书如同车辆的"身份证”,从进口商到经销商,再到购车者,最后到车管所上牌并归档,经历四个环节。它是车辆合法进口的重要证明,对于车辆在国内的合法行驶和上牌至关重要。
主要针对已经完成海关验放手续的进口汽车整车。但不包括以下几类:
1、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
2、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
3、从境外进入的保税货物。
4、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5、一些特定的外国机构或代表从境外进口的车辆。
1、口岸海关接受进口汽车的报关单数据后,收货人需要向海关补传汽车具体数据。
2、在进口汽车完成验放手续后,收货人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3、每辆汽车只能获得一份《证明书》,即实行"一车一证”制度。
若《证明书》遗失,当前车辆的合法所有人需要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补发,并提交相关证明和申请材料。海关在核实后,会向申请人补发证明书。
1、收货人需要在进口货物放行后的三年内向海关申请签发或换发证明书,逾期则不予受理。
2、证明书一旦签发,不得进行涂改,如需修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关申请换发。
3、证明书主要用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进口汽车牌证手续,不能用作其他用途。
以上内容来源于海关发布,中申国贸作为一站式进出口代理服务商,可以为各行业提供定制化的进出口解决方案。如您需要外贸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联系我司咨询业务,咨询热线139-1787-2118。
最初发布于2023年10月17日 @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7705号-2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99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