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新发布的《导则》在多个方面都有所调整。
1、进口儿童化妆品备案申请要求明确,不能随意更改申报信息。
2、相比《征求意见稿》,《导则》在功效宣称和产品剂型方面有所增加。
1、新增非中文商标名的解释要求。
2、产品销售包装名命名要求与现行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一致。
1、原料选择
(a)使用新技术制备原料的要求明确。
(b)不建议使用有安全风险的原料。
(c)着色剂、防腐剂、防晒剂的使用有所放宽,但仍有限量要求。
2、产品执行的标准
(a)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控制范围有所调整。
(b)安全警示用语部分新增特殊原料的使用示例。
1、销售包装要求与现行规定一致。
2、防水性能和防晒效果的宣称有所调整。
儿童化妆品的毒理学试验结果要求为无刺激性、无致敏性、无光毒性。
1、新增了儿童生理特点的描述。
2、香精中的致敏原含量要求更为严格。
新发布的《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相比《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有所完善和调整,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循这些新的技术要求。
最初发布于2023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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