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贸易部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了第2024/10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的肯定性终裁。根据这一决定,土耳其将维持2018年5月22日第2018/18号公告中确定的反倾销税额,即每立方米140美元,此举表明土耳其持续的努力以保护其国内胶合板产业免受外来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压力。
胶合板产品在土耳其的税号为4412.10、4412.31、4412.33、4412.34和4412.39,涉及的是广泛用于建筑、家具制造及其他工业用途的关键材料。这次反倾销措施的重新确认是基于一系列复杂的调查与审查程序,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国内市场的稳定和国内制造商的利益不受损害。
土耳其自2006年以来就开始对中国产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自那时起,土耳其贸易部就定期进行反倾销措施的审查,以评估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和必要性。2006年10月20日,土耳其首次对中国胶合板做出肯定性终裁,宣布征收反倾销税。2012年和2018年的日落复审都证实了继续实施反倾销税的必要性,因为取消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对国内产业的伤害重现。
2023年5月11日,随着上一期反倾销措施的到期,土耳其贸易部启动了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这次复审的重点是分析自上次复审以来市场条件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国内产业的实际及潜在影响。调查结果支持了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这表明在没有这些措施的情况下,中国胶合板的倾销行为可能会再次损害土耳其国内市场。
反倾销税的征收与国际贸易法规相符,土耳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其采取的所有贸易救济措施都必须遵守WTO的相关规定,这包括证明倾销行为确实存在,且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新一轮的反倾销措施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这一时间段内,土耳其贸易部将继续监控市场情况和措施效果,以确保国内相关产业的持续保护与支持。此外,这也为土耳其与中国在未来进行贸易谈判提供了基础,旨在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长期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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