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5日,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管理局(NVWA)正式公布了非欧盟国家的复合食品进口条件,旨在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以下是关于这一新政策的详细内容:
这一新的进口条件旨在规范来自非欧盟国家的复合食品进口。但需要注意,这些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1)未加工的动物源产品
(2)不含植物产品的动物源产品
(3)由动物源性加工产品和蔬菜产品组成的产品
复合食品通常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成分组成。但是,以下产品并不被视为复合食品:
(1)鱼糜
(2)油浸金枪鱼
(3)香草奶酪
(4)水果酸奶
(5)含大蒜或大豆的香肠
(6)面包屑
所有从非欧盟国家进口的复合食品,其其中的动物源产品必须来自已经在欧盟注册的公司,并且是欧盟允许进口的动物源性产品品种。但含有明胶、胶原蛋白等成分的产品除外。
所有进入欧盟的复合食品都必须在边境管制站进行检查。但是,以下三类产品除外:
(1)货架稳定的复合食品
(2)耐贮存的复合食品
(3)仅包含乳制品和蛋制品的复合食品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感官品质需要冷冻运输的耐贮存复合食品仍然需要进行检查。
进口的复合食品应配备相应的合格证书,证明其安全性和质量。
总的来说,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荷兰对复合食品进口设置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条件。出口商和进口商都应确保自己了解和遵循这些新的规定,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合规。
最初发布于202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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