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目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为2015年版,涵盖了2828项危险化学品。企业在进行申报时,可以依据商品的品名、别名和CAS号来判断其是否被列为危险化学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目录的第2828项为一个开放性条目,涵盖了闭杯闪点≤60℃的液体制品,具体分类需要经过鉴定确定。
参考资料: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为确保进出口化学品的合规性,海关对单证的审核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匹配性、一致性”四大原则。简而言之,所有的系统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必须保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确保两者之间的匹配性。同时,系统中的申报信息与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1、首先,海关会检查产品的主要成分或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以及其危险类别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
2、其次,对于产品的包装,海关会查验其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特别是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的危险公示标签,并检查是否随附了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则应附带中文版的安全数据单。
3、最后,海关还会检查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与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相符。
最初发布于2023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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